首例! 上司辱罵下屬 公司連坐賠30萬
首例! 上司辱罵下屬 公司連坐賠30萬
公司行號管理員工,可要多注意了!有銀行員工控告上司,在上班時間辱罵他,甚至還叫他「去跳樓」,員工向公司反應,但是公司卻以「這是私人行為」,沒有出面處理,讓這名員工一狀告上法院,判決下來了,這名行員勝訴,不只當時罵他的上司得賠償,就連銀行也要連坐賠償30萬元,這也創下了下屬告上司,公司也要賠的首例。
手中拿著當時向兆豐銀行申訴的公文,李榮元之前任職於兆豐商銀天母分行,因為天母分行前經理廖瑞令在上班時間辱罵他,李榮元氣憤得告上法院,連帶向廖瑞令跟兆豐銀求償。
李榮元說,廖瑞令說他「一個月領9萬多,上班不必工作,還有人陪我聊天,什麼之類的話,還叫我去跳樓。」前年2月,廖瑞令透過監視器畫面,看到李榮元在上班時間跟同事講話,於是走到李榮元座位說「上班不上班還找人聊天!」甚至氣憤地說「你上班偷懶!」還叫他去跳樓,這樣的言詞讓李榮元相當氣憤,要求兆豐商銀給交代。
但是兆豐銀以這是廖瑞令私人行為為由,沒有出面處理,讓李榮元氣到不行,不只控告廖瑞令,甚至連兆豐銀也一起告了進來。法院判決出爐,兆豐銀和廖瑞令得連帶賠償30萬元,這也創下上司罵下屬,公司也要連坐賠償的第一例。
李榮元表示,「簡單的講就是,銀行袒護縱容,我就跟法官講,銀行袒護縱容他,他第一次對我辱罵的時候,我有跟銀行講,銀行就發這個文,同意他這麼做。」
對於前員工告銀行連帶賠償,兆豐方面表示,尊重法院的判決。其實這位兆豐銀前員工李榮元,在兆豐告的人還真不少,甚至他還曾經在擔任兆豐金控公會理事長期間,因為兆豐不給他工會會務假,而在當時還是台北市市長的馬英九面前嗆聲說,當時擔任兆豐商銀法務室主任的周美青不給他假。這位前兆豐銀員工為了爭取自己的權益,真的卯足了全力。